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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符合 HIPAA 标准 BAA?

业务伙伴协议 (BAA) 是区域中心和服务提供商之间新规定的协议,涉及区域中心、服务提供商和发展服务部 (DDS) 之间的业务关系。

根据 1996 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 (HIPAA),东湾区域中心被确定为发展服务部 (DDS) 的商业伙伴。 2013 年 XNUMX 月,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颁布了最终的 HIPAA 综合规则,该规则实施了 HITECH 法案中的一些条款,以加强 HIPAA 下建立的隐私和安全保护。 根据综合规则,业务伙伴的定义已更新为还包括业务伙伴的分包商(服务提供商)(RCEB) 代表创建、接收、维护或传输受保护的健康信息 (PHI) RCEB 或提供涉及 PHI 披露的服务的人员。

由于这一定义的变化,服务提供商现在被视为 RCEB 并且需要建立符合 HIPAA 的商业伙伴协议 (BAA)。 服务提供商还必须遵守业务伙伴的 HIPAA 要求。

为了遵守联邦法律,东湾区域中心应确保 BAA 与所有服务提供商建立。

商业伙伴协议 - 说明

商业伙伴协议